质检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 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 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
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一直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家长关心的问题。2002年以来,质检总局、教育部四次联合发布文件,建立和推进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监控制度(以下简称“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不断加大联合监管工作力度。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劣质床上用品在校园内的泛滥,较好地保障了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安全。
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仍然出现“黑心棉”(即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流入校园的现象,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学校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学校对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相关管理部门责任落实不彻底,床上用品生产企业监管不到位,尤其是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落实与预期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落实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落实
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落实的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将集团购买监控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学校的指标之一。鼓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省内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集团购买。
一是加大对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作用的宣传。实施集团购买监控制度既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安全,消除由“黑心棉”引发的卫生安全事故隐患,还能为学生提供性价比较高的床上用品。
二是要严肃学校收费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谋取私利“搭车收费”。切实为学生服务,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把好事办好。
三是做好学校床上用品集团购买招投标工作。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敦促学校建立统一的学生床上用品招投标制度,做好招投标组织工作。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的专业纤检机构要配合学校做好招投标工作,及时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告合格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供学校选择,并积极协助做好招投标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把关工作。
四是争取公共财政的支持。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共财政的支持,将集团购买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检验的成本纳入当年省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计划。鼓励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积极争取纳入本级公共财政为民办实事计划。
三、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床上用品供货企业的监管力度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床上用品供货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检查企业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可以采取现场检查、生产流程跟踪、突击抽查等方式,针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过程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把床上用品出厂的质量关。
四、进一步加大“黑心棉”执法打假力度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的专业纤检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黑心棉”的打击力度。在新生开学前组织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针对学生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要在学校开学期间做好“阳光纤检”专题活动,提高学生的床上用品消费安全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配合,共同保障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供货企业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学校。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的入校关,在组织进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采取措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并由其予以坚决查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措施,解决落实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中出现的问题。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将学校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落实好,保障学生健康安全。
质检总局
教 育 部
2014年8月25日